各相关会员单位:
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开展优质工程目标创建管理的通知》(苏建函质〔2013〕133号)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《关于对拟创建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的企业实行目标项目预报制度的通知》(苏建协(2013)第19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,对我区拟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要求相关单位预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拟创“姑苏杯”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的项目,实行预申报制度。申报单位应在目标项目开工后、基础施工结束前认真填报《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表》(一式三份),每月20日由协会受理汇总报区住建局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。申报项目同时应当填报吴江区“ 垂虹杯”建筑工程质量奖创优计划、吴江区级、苏州市级“优质结构工程”创优计划(一式两份),申报时应当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。
二、已经开工的、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的、拟申报苏州市“姑苏杯”优质工程的项目,相关单位应当补报《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表》(一式两份),申报项目应当已经申报了吴江区“ 垂虹杯”建筑工程质量奖创优计划、吴江区级、苏州市级“优质结构工程”创优计划。2013年9月16日前由协会受理汇总报区住建局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。
三、参建单位拟申报“姑苏杯”“扬子杯”优质工程的,申报单位应当同时填报预报表,并递交相关施工许可证或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。
四、未预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各类优质工程奖。
五、预申报项目应当同步完成“吴江建筑业协会”网站“在线申报”栏相关内容信息登记。
联 系 人:朱建凤 顾凭
联系电话:63480225 13962696268
附件:1、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表
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表.doc

2、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汇总表
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汇总表.doc

苏州市吴江区建筑业协会
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